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科技局,有关科研机构,科协,各高等院校,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根据《教育部、科技部、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协关于建立中小学科普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开展科普教育的通知》(教基一函〔2011〕10号)精神,为做好我省中小学科普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主要包括科技馆、自然博物馆、专业技术博物馆等科普类场所;高校、中科院、地方政府所属科研机构;科技创新园区和科技创新型企业等单位。
二、申报条件
中小学科普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申报工作,坚持自愿申报,按照基础条件、内容设置、活动形式、时间安排、服务质量和安全保障等六个基本条件(见附件)进行申报。
三、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申报单位所属上级部门要支持申报单位完善和改造硬件设施,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一起开发科普教育活动方案,制定组织工作方案,使之符合申报要求。
(二)申报单位按照 “中小学科普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申报表”(见附件)填写一式两份,于2011年10月15日前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本次申报的中小学科普教育社会实践基地为第一批国家级基地,我省有关部门将成立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从中选送2-3个符合条件的单位向教育部申报。各有关单位要积极组织资源单位学习文件内容,领会文件精神,认真做好中小学科普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申报工作,并按时报送。
联系人: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陈仲和,联系电话:65232270,传真:65230370,电子邮箱:65230825@163.com 。
附件: nload="if(clientWidth>600)width=600;" onclick='opennew(this.src)' alt=点击看大图 src="../KJTSP/EditType/sysimage/file/doc.gif" border=0>《教育部、科技部、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协关于建立中小学科普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开展科普教育的通知》.doc
二○一一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