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获国家科技奖励省配套奖励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26    浏览次数:2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对我省单位获国家科技奖励项目进行配套奖励的政策,准确、及时核算并下达配套奖金,请获得2013年度国家科技奖励的单位于4月10日前将单位获奖证书、个人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单位账户等收款信息报送省科技厅成果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25-83213295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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