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关于追认贺松林为烈士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5-10-22    浏览次数:2

  

  苏政复〔2015〕104号

 

 

省政府关于追认贺松林为烈士的批复

 

淮安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追认贺松林为烈士的请示》(淮政发〔2015〕120号)收悉。根据《民政部关于对辛亥革命、北伐战争、抗日战争中牺牲的国民党人和其他爱国人士追认为革命烈士问题的通知》(民〔1983〕优46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追认贺松林为烈士。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szfu[2015]104(2015-09-3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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