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税务局,各受理点: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文的要求,经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并公示,认定上海禾丰制药有限公司等110家企业为2012年上海市第一批复审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
请各有关部门按国家有关文件的规定办理享受优惠政策。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2012年第一批复审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二O一二年十二月五日
各区县税务局,各受理点: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文的要求,经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并公示,认定上海禾丰制药有限公司等110家企业为2012年上海市第一批复审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
请各有关部门按国家有关文件的规定办理享受优惠政策。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2012年第一批复审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二O一二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