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2年度贵州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培育企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19    浏览次数:1

黔知发〔2012〕1号

关于申报2012年度贵州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培育工程培育企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1年11月,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科技创新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决定》(黔党发〔2011〕27号),决定明确实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全面提高我省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优势明显、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较强的企业和企业集团,促进我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为更好地贯彻决定精神,推进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围绕“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发展主基调,省知识产权局决定组织开展2012年度贵州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培育企业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决策层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设立了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了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知识产权工作经费有保障;

2、知识产权的数量及质量在我省同行业中排名靠前,或知识产权工作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

3、知识产权培训工作的力度较大,知识产权相关知识在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中的普及程度较高;

4、初步建立了知识产权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知识产权工作纳入企业生产经营绩效考核。

二、申报程序

1、中央及省属国有企业直接向省知识产权局申报;地方企业向所在地的市、州知识产权局申报,经推荐后,再报省知识产权局。

2、省知识产权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根据申报总体情况择优选择企业开展培育工作并签订工作合同。

三、培育期限

培育期为两年,培育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工作合同的要求开展工作,并参照《贵州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方案》、《贵州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评价认定标准》的规定,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等方面,综合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培育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优势的产品和产业。培育期间,省知识产权局将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

四、评价认定

两年培育期满后,省知识产权局将组织有关专家,严格按照《贵州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评价认定标准》的规定,对培育企业进行评价认定,通过评价认定的企业,授予“贵州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同时按照《贵州省加强科技创新加快科技进步奖励补助办法》的规定进行奖励。

五、申报材料

请各申报企业于2012年2月25日前将申报书及优势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电子件及纸件各一份报送至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处。

申报书及相关政策文件下载网址:

贵州省知识产权局网址:http://www.gzsipo.gov.cn http://www.gzsipo.gov.cn

(栏目:知识产权管理--- 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日

联系人:贵州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处  石永宏

电话:0851-6867997(带传真)

电子邮箱:nbusyh@126.com

 

目标另存为" href="../images/upload/2012_1_13_5235121.doc" name=replceHref target=_blank>附件:贵州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培育企业 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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