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第十批高层次人才(电子信息业)选拔培养人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8-30    浏览次数:3

省(部)属各有关单位:

  近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第十批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人选的通知》。请按通知要求,抓紧做好电子信息类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人选的申报工作,于9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人事处(南京市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2018室),同时须上报《“六大人才高峰” 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人选申报汇总表》电子版(Excel格式),逾期不予受理。汇总表请发至:wxb1965@163.com

  有关《通知》的具体内容及表格,请登录“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省公务员局”,在“重要公告”栏目查询、下载。

  联系人: 魏先宝; 联系电话:025-83392306。

 

  省经信委人事处

  2013年8月30日

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第十批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人选的通知

  各市委组织部,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有关部门:

  为深入实施科教与人才强省战略和创新驱动战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13年全省人才工作要点》有关要求,现就组织申报“六大人才高峰”第十批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人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在我省产业结构优化、技术水平提升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具有重大带动和推进作用,特别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软件、物联网和云计算、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和海洋工程装备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内高层次人才承担的重点项目。今后,逐步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项目申报的比例。

  (二)在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业、建筑业、现代农业、教育和医药卫生等行业领域高层次人才承担的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好的项目。

  上述行业(产业)领域内的省外、海外高层次人才也可按相应程序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

  1.申报单位有人才群体优势,并形成一定规模的人才梯队。

  2.申报单位要制定人才培养实施计划,并保证有相应的人才匹配资金,申报人选应列入本单位重点人才培养对象。

  3.同一单位申报相同学科(一级学科)的项目一般不超过3个。

  (二)申报项目

  1.申报资助人选的项目一般应处于省内领先、国内先进水平,并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国内领先、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项目可优先申报,优先推荐。

  2.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申报项目重点为应用型、创新型项目或我省新兴产业发展规划重点目标领域内的项目,并要求应用性强、成果易于转化、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好。被列为相关领域发展重点、能推动行业和产业快速发展的项目可优先申报。

  3.申报资助项目一般应为首次申报。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省有关部门立项资助以及已被列为前九批“六大人才高峰”资助的,一般不再列入资助范围。同一高层次人才,一般只申报一项。

  4.具备实施该项目的人才、仪器设备、实验室、研发基地和其他基本条件。

  5.省外、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项目资助,应与江苏省内的合作单位签订不低于相应期限的工作、服务或项目合作协议。

  6.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7.对于苏北五市申报的项目,在坚持申报条件和评审标准的基础上给予适当倾斜。

  (三)申报人

  1.申报项目负责人及参与对象应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2.项目负责人的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创新创业型人才承担的高水平项目,其负责人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3.高技能人才申报项目,申报者应具备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在本领域技术领先,有参与省级以上重点项目的经历,并在该领域取得突出业绩和贡献。

  三、报送材料

  申报需提供下列材料:

  (一)《“六大人才高峰” 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人选申报表》(附件1),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同时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送《“六大人才高峰” 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人选申报汇总表》纸质材料(附件2,A3纸打印)及Excel格式电子表;

  (二)申报项目负责人(含参与项目建设的人才群体)作为本单位重点人才的培养计划;

  (三)申报项目负责人从事重点项目研究、开发及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项目的可行性报告;

  (五)人才学术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包括个人学历、职称、培训、奖励、聘书等有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六)其他有关材料。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均一式一份,申报表单独放档案袋内,其他申报支撑材料装订成册后统一装入档案袋,档案袋贴上统一式样的封面(附件3)。

  申报材料概不退还,如需保存,请自备底稿。

  四、评审工作程序

  (一)单位推荐

  “六大人才高峰”第十批项目资助工作由申报者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人才培养规划,择优选拔,并在本单位一定范围内公示后,确定申报推荐人选。省外、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时,可直接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申报。

  (二)审核上报

  1.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辖区内县(市、区)、开发区相关产业(行业)领域用人单位(不含省部属单位)材料的申报受理和审核推荐工作。

  2.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本领域省部属单位材料的申报受理和审核推荐工作。

  3.省属高校和驻苏部属高校新兴产业领域的申报材料报省教育厅,其他省部属单位新兴产业领域的申报材料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4.民营科技企业材料的申报和审核推荐工作委托企业所在地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以上材料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材料初审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提交“六大人才高峰”项目资助专家评审委员会。

  (四)专家评审

  根据材料申报行业和产业、专业分布情况,遴选专家,组建若干专业评审组和项目资助专家评审委员会,依据规范程序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评审,提出列入“六大人才高峰”第十批资助项目的名单和资助类型的建议。

  (五)确定额度并上报方案

  依据专家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提出项目资助额度的建议,并将第十批项目拟资助名单、资助类型、资助额度等情况上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委、省政府。

  (六)公示并组织实施人选资助工作

  对拟资助对象在主要媒体或网站进行公示。根据公示结果,启动“六大人才高峰”第十批项目资助计划。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项目资助工作。

  五、资助类别及额度

  列入“六大人才高峰”第十批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人选资助的项目350个左右。根据项目应用性、先进性、创新性等评价要素的实际情况,分为A、B、C、D四类实施资助。

  A类一般为国际先进、国内同行业(产业)领先,能产生明显经济社会效益的人选项目。高新技术类和各类创新性、应用性强的人选项目列入A类资助的重点。

  B类一般为国际先进、国内同行业(产业)领先,能产生较好经济社会效益的人选项目,或具有良好市场开发前景的人选项目。高新技术类和各类创新性、应用性强的人选项目,优先列入B类资助的重点。

  C类一般为国内同行业(产业)领先,在省内同行业(产业)具有良好的引领作用,能产生一定经济社会效益,或具有一定市场开发前景的人选项目。

  D类一般为国内同行业(产业)先进、省内同行业(产业)领先,在本行业(产业)、本地、本单位具有引领作用,能够实施科研成果转化,并产生一定经济社会效益的人选项目。

  六、有关要求

  (一)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六大人才高峰”项目资助的申报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途径,积极做好申报宣传,及时将申报工作通知到相关单位及个人,按要求组织申报。

  (二)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推荐和大力培养重点行业和产业拔尖创新人才,按照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申报条件和工作程序,认真核查申报材料,把好申报人选项目的质量关,做到公开透明、客观公正。

  (三)各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对所提交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内容准确完整。对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后取消申报资格,并进行通报。

  (四)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于2013年9月15日前完成材料报送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5)83300515  83236053(传真)

  通信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608室,

  邮政编码:210008

  电子邮箱:ldrcgf@126.com

  附件:附件:1.“六大人才高峰” 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人选申报表.doc    
  附件:2.“六大人才高峰” 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人选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3.“六大人才高峰” 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人选申报封面.doc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财政厅

  2013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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