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科函〔2011〕449号
各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我省知识产权战略,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引导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市场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我厅决定开展第二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有效(一)专利拥有量10件以上,并拥有一定量其它知识产权
的企业,参加过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的企业优先。
(二)企业领导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有一名领导分管,设有知识产权工作机构,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基本健全。
(三)企业专利运用能力较强,专利实施率较高,专利产品经济效益较好。
(四)企业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
二、申报材料和审批程序
(一)申报企业需提交《海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申报
表》一式3份(并附电子文档),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方案,有效专利
证书复印件(验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及其他证明或辅助材料。
(二)向所在地市、县科技管理部门申报,由市县科技管理
部门做出推荐意见后报省知识产权局。
(三)省知识产权局组织人员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查评选,择优确定培育企业,经批准后下达文件通知,签订《海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合同书》。
三、受理时间和联系方式
2011年11月20日前报省科技厅专利管理处。地址:海口市海府路89号,联系人:徐雪艳,电话:65333585,邮箱:xxy068@126.com。
附件:1、海南省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请表
2、海南省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工作方案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