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消费税税收优惠政策

发布日期:2006-10-31    浏览次数:1

  自2001年1月1日起,对“汽车轮胎”税目中的子午线轮胎免征消费税,对翻新轮胎停止征收消费税。其余轮胎继续按10%税率征收消费税。

  子午线轮胎,是指在轮胎结构中,胎体帘线按子午线方向排列,并有钢丝帘线几乎接近圆周方向的带束层束紧胎体的轮胎。

  (财税[2000]1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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