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知发〔2012〕27号
关于印发《2012年湖南省知识产权局系统"护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知识产权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12年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的精神,进一步做好知识产权执法维权工作,我局制定了《2012年湖南省知识产权局系统"护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2年湖南省知识产权局系统"护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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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
2012年湖南省知识产权局系统"护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决定》,切实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12年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2〕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大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积极开展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提高执法办案数量与质量,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的作用,为我省"四化两型"建设护航,开创我省专利行政保护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重点
(一)以"一点一线"地区和各市州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地区,开展"双打"工作。将处于京广铁路和京珠高速沿线的长沙、株洲、湘潭、岳阳、衡阳、郴州6个经济较发达城市和各市州、县市区城乡结合部作为全省"双打"重点地区开展专项整治,形成示范效应。
(二)以民生相关的十类商品为重点产品,开展专项执法。以食品、药品、苗木、农资、家用电器、手机、图书、音像制品、烟酒、建筑家装材料等与民生相关的十类商品为重点产品,开展专项行动。
(三)以具有湖湘特色的十类产品为重点对象,加强名品保护。以烟花鞭炮、日用陶瓷、卡通动漫、湘版图书、名烟名酒、农业机械、特色食品、工业名品、优质种苗、动物饲料等具有湖湘特色的十类产品为重点对象,开展名品保护。
(四)以查处五类典型案件为重要抓手,彰显打击效果。重点查处涉案金额大的案件,危害群众"衣食住行"安全、性质恶劣的案件、侵犯知识产权的典型案件、涉外案件和跨区域案件。
(五)以加强队伍和条件建设为重要保障,提高执法监管能力。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充实基层执法人员,保障"双打"工作经费,改善执法装备和检验检测技术条件,建设案件查处技术支撑机构与队伍。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不断推进基层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大力充实专利行政执法人员,有效改善执法工作保障机制。不断推进专利行政执法重心下移,积极开展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大力提高专利行政执法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二)切实加大专利行政执法力度。积极开展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把依法保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当做履行法定职能、开展专利行政保护工作的根本任务,重点打击恶意侵权、群体侵权及反复侵权等专利侵权行为,实行打击与防范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不断增强打击专利侵权行为的主动性和有效性,有效遏制各类专利违法行为。
(三)积极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工作。以各类大型展会、商品流通集散地、货物进出口为重点环节,以食品、药品、农资等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产品为重点产品,以权利人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为重点案件,加大主动查处力度,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和整治行动,通过查处假冒专利、专利诈骗等违法行为,整肃产品流通领域知识产权市场环境。
(四)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市场培育试点工作。不断强化市场各类人员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市场内部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和体系,建立健全商品知识产权(专利)数据库,分批、分阶段在全省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市场培育工作,培育一批与产业布局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市场,在全省流通领域形成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五)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以帮助权利人维护合法权益、促进创新社会发展为出发点,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和12330公益服务电话的作用,向社会公众和权利人提供法律咨询和举报投诉服务,及时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移交有关案件线索,将"12330"建设成为一个集法律咨询、举报投诉和维权援助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
(六)进一步健全跨地区、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按照集中统一的原则,加强与公安、工商行政等相关部门之间的联系,逐步健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机制,完善重大案件通报制度、案件协查制度、定期会商制度和等制度,完善跨地区、跨部门的执法协作机制,大力提高专利行政执法水平,形成打击合力。
(七)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有效衔接。积极开展好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工作,探索推动行政调解与司法保护相衔接,有效满足权利人与社会的需求。积极探索行政执法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的相关制度,各级知识产权局在执法检查时发现假冒专利涉嫌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并按规定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八)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与相关媒体的联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传播渠道,创新宣传方式,讲求宣传实效,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典型案例,大力宣传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和假冒的政策措施、工作进展和成效,强化有关企业和领导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视,增进社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了解,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氛围。
(九)强化工作组织领导。各级知识产权局要高度重视"护航"专项行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长效机制建设,落实责任,充实力量,明确分工,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知识产权局的统一工作部署,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动"护航"专项行动工作有序深入开展。
四、行动进度
(一)部署阶段(2012年3月至4月10日)。各市州知识产权局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制定当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并于2012年4月1日前报送我局。
(二)实施阶段(2012年4月11日至11月中旬)。各市州知识产权局每月组织行政区域内知识产权局开展集中检查、集中整治、集中宣传工作,将各级方案落到实处。
要在4月26日至5月26日期间及专项行动的中期和总结阶段,抓住各阶段的不同节点,开展富有特色的宣传活动。
(三)总结阶段(2012年11月下旬至12月初)。各市州知识产权局要做好专项行动总结,并于12月1日前将总结报送我局。
附件:湖南省知识产权局系统“护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