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大学英语四、六级和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A、B级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7-26    浏览次数:1

 

省教育厅: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3699号),经研究,现将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和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A、B级报名考试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报名考试收费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笔试)和全国大学少数语种(日、俄、德、法)报名考试收费每人28元,考务费8元,计36元;

2、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笔试)和全国大学少数语种(日、俄、德、法)报名考试收费每人28元,考务费10元,计38元;

二、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A、B级报名考试收费每人36元。

三、执收单位在组织考试的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自愿原则,不得强行服务、强制收费,严格按照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不得自行提高收费标准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执收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实行公示。收费时使用省财政部门印制的收费票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五、本通知从发文之日起执行。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大学英语四、六级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青发改函[2005]70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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