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自治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工程入选名单已经公布,现将有关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入选人员在科技厅网站上下载相应的合同书,其中入选“杰出青年科技人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青年博士科技人才”的人员填写“附件1:自治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工程项目合同书(第一二三类)”,入选“基层青年科技人才”的填写“附件2:自治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工程项目合同书(第四类)”。
2.合同书一式七份,拨付凭据、收据各一份(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只需提供拨付凭据,企业需提供拨付凭据和收据),在2013年9月9日前交科技厅有关处室或单位(相关处室或单位将与入选人员联系)。
3. 自治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工程的第一、二、三类人才的项目管理工作主要根据入选人员现有承担项目和主要研究领域分别由我厅相关处室管理,第四类人才由自治区科技兴新办综合处管理(联系人:郑晓青 电话:3839835)。
自治区科技厅
2013年9月2日
自治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工程合同书(第一二三类).doc
自治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工程合同书(第四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