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05    浏览次数:1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科院兰州分院关于2013年度“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立项工作的通知》(科兰发人字[2013]21号)的要求,我区“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项目征集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者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西部,有为西部地区的发展而拼搏奉献的精神,在科学研究中有较好的积累和扎实的基础,具备独立开展研究工作的能力。

  2.具有博士学位或受聘于副高级职称岗位。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需具有5人以上的科研团组且具有合理的年龄、专业等结构。

  5.申报项目要有中科院有关科研人员参加,评审答辩项目简表中要加盖合作者个人所在单位(中科院)公章认可。

  二、项目评审的主要内容

  1.申请者的科研经历、学术水平,承担和参与国家或地方项目情况。

  2.申请的科研项目的创新性、科学意义及可行性,优先支持直接为西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课题和任务。

  三、申报材料

  1.《中国科学院“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申请表》(A4纸张并含电子版)一式5份。

  2.《2013年度“西部之光”课题评审答辩项目简表》(A3纸张并含电子版)一式5份。

  3.申请项目检索查新报告一式一份(A4纸张)。

  4.代表性论文或报告一式一份(A4纸张)。

  5.申请单位及地方有关部门匹配项目经费的证明一式一份。

  6.项目答辩PPT(10分钟)。

  7. 各单位每个项目申报中科院资助经费按照不超过10万元预算。申请单位匹配项目经费额度不得低于中科院资助经费额度的20%。

  四、申报数量、时间及地点

  1.申报数量:每个申报单位限报1项,自治区科技厅组织评审后,选择3项报中科院兰州分院。

  2.时  间:9月13日前

  3.地  点:自治区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联系人:史广旭   0471—6282144

  邮  箱:shiguangxu1981@163.com 

 

  附件:1. 中国科学院“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申请表

      2. 2013年度“西部之光”课题评审答辩项目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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