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2年广西知识产权宣传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23    浏览次数:5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各成员单位、共青团广西区委、自治区科协,各市党委宣传部、中级法院、检察院、发改委、工信委、教育局、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局、商务局、文化局、卫生局、国资委、广电局、工商局、版权局、林业局、质监局、药监局、外办、法制办、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分支局(办事处),各隶属海关(办事处)、团委、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知宣组字〔2012〕1号)精神,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自治区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全体成员单位、自治区科协研究决定,成立2012年广西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组织开展2012年广西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2年4月20日至26日。

  二、主办单位

  2012年广西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

  三、活动主题

  培育知识产权文化,促进全民发明创造。

  四、宣传重点

  (一)宣传我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历程、成就和经验。着重宣传“十一五”以来尤其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意见》印发以来,我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工作措施、目标任务和取得的显著成效。

  (二)宣传我区党委、政府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成效。着重宣传自治区推动发明创造的重大部署、我区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工作的突出成果,全面、及时地发布广西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树立我区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良好形象。

  (三)宣传国家和我区各级各部门出台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政策和基本知识。重点宣传《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开展全民发明创造活动的决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发明专利倍增计划的通知》,提高政策的社会知晓度。着重宣传知识产权不同领域的专业知识,传播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理念的知识产权文化,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

  (四)宣传运用知识产权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典型案例。着重宣传知识产权对于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支撑作用,挖掘报道企业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方面的典型。

  五、活动安排

  宣传周期间,自治区有关部门将召开新闻发布会,举行启动仪式,各市各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详见2012年广西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方案。

  六、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加强领导,按照活动方案确定内容和职责分工,认真组织落实。

  (二)各地和有关部门除配合自治区主要活动外,还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积极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确保各项宣传活动有重点、有特色、有措施、有实效。

  (三)要把宣传周活动和组织开展全民发明创造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大力营造全民发明创造活动的舆论氛围。

  (四)活动结束后,有关单位要做好宣传周活动的总结工作。从活动效果、取得经验、存在问题等方面进行认真总结,于4月30日前以书面材料报自治区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知识产权局)。

  联系人:李佩鸿     电  话:0771-2618709

  附件:1.2012年广西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成员名单.doc

     2.2012年广西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方案.doc

  2012年广西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