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委、办、局,各区县及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创新成果取得专利权,促进发明专利的实施和商用化,表彰为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根据《北京市发明专利奖励办法》(京政办发〔2007〕33号)的有关规定,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第二届北京市发明专利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人应是在本市注册或具有本市户籍、工作居住证的专利权人,或者对本市公共利益和社会民生有突出贡献的其他专利权人。
二、奖项设置
市发明专利奖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5项,二等奖15项,三等奖30项。
对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贡献的发明专利授予特别奖1项。
三、申报条件
(一)发明专利已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
(二)发明专利法律状态稳定、权属明确;
(三)符合《北京市发明专利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的其他规定;
(四)已经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中国专利奖的专利项目,不得申报市发明专利奖。
四、组织领导
为做好评选表彰工作,成立由市知识产权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教委、市科委、市经信委、市农委等部门组成的市发明专利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知识产权局,负责市发明专利奖的组织、协调、管理和评选工作。
五、评选方法
(一)申报人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完成后将纸件材料送推荐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评选办公室;
(二)评选办公室按相关规定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拟授奖项目;
(三)对拟授奖项目进行为期1月的公示;
(四)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成后,经评选领导小组审核,由市人力社保局报市政府批准,以市政府名义进行表彰。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时间
市发明专利奖的申报、推荐时间为4月20日至6月10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申报推荐
申报人应向其所在地域或所属系统的下列推荐单位之一报送书面材料并审核盖章。
1.市政府各委、办、局(总公司);
2.各区县知识产权局;
3.高校、院所及中央在京单位;
4.重点技术领域行业协会;
5.评选办公室认定的其他单位和专家。
(三)申报材料
。有关评选规定及格式文本,申报人可登陆评选办公室网站www.bjoipa.org查阅下载。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