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评选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1-01    浏览次数:2

各市、县、自治县及洋浦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了进一步激发广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家安全监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评选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安监总人事〔2011159号)精神,国家安监总局决定表彰一批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现将我省评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扎实推进“三项建设”,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和引导我省安监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创先争优,开拓进取、清正廉洁,努力为国际旅游岛建设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一)评选范围

先进单位评选范围: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内设机构,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内设机构。

先进个人评选范围:省、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相关人员。

(二)名额分配

此次表彰先进单位2 个,先进个人16名。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

1.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安全发展科学理念,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开拓创新,破解一批安全发展难题,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取得实效,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3.坚持严格、公正、科学、廉洁执法,受到上级部门、当地党委政府和执法对象信任和好评。

4.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创团结和谐班子、创素质过硬队伍、创科学运行机制、创执法为民业绩、创勤政廉政形象”方面成绩突出,在本地区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5 nth="1" day="1"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2009 年1 1 日以来安全监管监察区域内工矿商贸领域未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在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全员无违法违纪等问题。

(二)先进个人

1.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安全发展科学理念,热爱安全监管监察事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勉敬业,求真务实,破解安全发展难题。

3.学习刻苦,勇于创新,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突出,在工作中能够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4.坚持原则,严格执法,勇于同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作斗争,廉洁自律,群众威信高。

5.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在“争做勤学苦练标兵、争做敬业奉献模范、争做执法为民榜样、争做廉洁自律表率、争做服务发展先锋”方面成绩明显,在本单位、本地区具有模范示范作用。

6.没有违法违纪问题。

四、评选程序和工作要求

(一)坚持群众路线,确保评选公平。推荐工作必须坚持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履行规定程序,由省局、各市(县)民主推荐酝酿、广泛听取意见、集体研究决定,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对拟推荐对象在全省范围内(局域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 天。公示内容包括评选条件、拟推荐单位名称、个人姓名、简要事迹。

(二)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要结合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正在开展的以“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创建为民务实清廉安监机构”为载体的创先争优活动,确定推荐对象,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被推荐的先进个人选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和干部管理等部门意见。

(三)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评选对象要向基层安全监管部门长期在条件艰苦、环境困难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一线工作的人员倾斜。省级安全监管部门推荐的先进个人中处级干部不超过20%。

(四)按时报送评选材料,确保工作进度。被推荐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要分别填写《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单位审批表》和《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个人审批表》一式三份。先进事迹材料要重点突出、文字精练,字数控制在2000 字以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对评审程序、处级干部比例、推荐对象身份、事迹、简历等进行认真审核,推荐评选情况报告和有关材料经局党组研究后,于20111210 日前以正式文件(含对应的电子版)报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表彰和奖励形式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联合印发表彰决定,在2012 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先进单位授予“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奖牌;先进个人授予“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奖章。

六、组织机构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确定评选表彰工作有关重要事项。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

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内设机构、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于20111118日前以正式文件(含对应的电子版)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王振洪、林广源、陈婷

联系电话:653400536539787865374542(传真)

电子邮箱:wanghon1965@sina.com

 

附件:1.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单位推荐审批表

2.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3征求意见表

 

 

 

nth="10" day="27"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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