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农办社〔2015〕1号
各市农工办(部),南京市、镇江市农委:
第九届江苏省农民合作社产品展销会定于2015年12月25-27日在江苏国际农业展览中心举办。现将《第九届江苏省农民合作社产品展销会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制定参展方案,广泛宣传发动,全面做好展销会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展销会圆满成功。
请各市于11月20日前将展销会联络员名单报江苏省农民合作社产品展销会组委会办公室(省农委农民合作社指导处),联系人:杨永康,联系电话:025-86263335。
附件:第九届江苏省农民合作社产品展销会方案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1月13日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11月16日印发
附件:
第九届江苏省农民合作社产品展销会方案
第九届江苏省农民合作社产品展销会,旨在全面展示全省农民合作社建设成果,展销和推介合作社优质产品,扩大合作社市场影响力与产品竞争力,提高合作社及其成员增收能力。
一、主办单位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江苏省农民合作社产品展销会组委会。
三、协办单位
南京市农业委员会、无锡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徐州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常州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苏州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南通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连云港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淮安市委农村工作部、盐城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扬州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镇江市农业委员会、泰州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宿迁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江苏省农业宣传与文体中心。
四、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5年12月25-27日(周五—周日)。
地点:江苏国际农业展览中心(南京市建邺区乐山路190号)。
五、形式与活动
采取展示与销售、推介与洽谈相结合的方式,突出以销为主,集中推介展销农民合作社生产的优质农产品。主要安排展示展销、品牌发布、电商体验、交易洽谈等活动。
(一)展示展销。设置1个中心展区和13个市展区(含2个特装展区)。中心展区整体宣传全省农民合作社发展成果,展示一批优质品牌农产品,展品从各市参展产品中精选。各市展区宣传展示本地区农民合作社建设成效,重点展销合作社名特优新产品。
(二)品牌发布。展销会期间,省里举行2015年度农民合作社“双十”畅销产品品牌发布会,发布“十家农民合作社十个畅销产品品牌”和“十家电商农民合作社十个网络畅销产品品牌”。具体遴选程序和评定方法由组委会办公室另文下发。
(三)电商体验。邀请农产品电子商务公司现场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体验销售,为农民合作社提供学习观摩机会,搭建洽谈合作平台。
(四)推介洽谈。省里邀请重点采购商观摩展会,促进产销对接;各市安排现场制作、产品品尝和与采购商直接洽谈订货、集团采购等多种形式的促销推介活动。
六、参展方式
各地以省辖市为单位统一组织、统一参展、统一管理。
七、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
组委会负责展销会的组织协调工作,日常工作由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办公室设在省农委农民合作社指导处。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制定展销会具体方案,牵头组织实施展示展销、品牌发布、宣传报道、采购商邀请、推介洽谈等活动,同时对各地参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各市按照总体要求,明确分管领导、负责处室和人员,制定实施参展具体方案,全面负责本地区参展的组织、展区布展、展示展销、推介洽谈等工作,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展会有效有序。各市组织参展的合作社和产品数量要高于上届,合作社实力要强,产品质量要优,其中新产品数量要占一定比例。举办形式多样的推介活动,创新丰富现场制作、品尝等展销形式,重点推介3个地方特色产品和5个适合网上销售的产品,组织不少于10家县级以上合作社示范社到现场观摩学习。
省农业宣传与文体中心负责展会期间的展馆运行、交通、安全和接受组委会及各市委托的展区设计布展、整体宣传等相关配套服务。
八、参展费用
场租、中心展区布展及省里组织的相关活动费用由省里统一负责。各市以及县(市、区)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参展筹备、设计布展、推介活动、采购商邀请与参展合作社人员食宿、农产品运输补助等方面。
九、考核考评
展销会结束后,由组委会办公室对各市、县(市、区)参展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对优秀展团与联络员、畅销产品等进行表彰。具体考核办法由组委会办公室另文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