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会考[2012]11号)的部署和安排,现就2012年度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工作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
2012 年5月12日、13日举行考试。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表: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
5月12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6:30 |
中级会计实务 | |
5月13日 |
|
|
9:00—12:00 |
经济法 |
三、考区设置
全省只设海口、三亚两个考区,其中海口考区包括海口、儋州、文昌、琼海、万宁、澄迈、定安、屯昌、琼中、白沙、临高、昌江、洋浦开发区等13市县和省直报名点;三亚考区包括三亚、五指山、东方、陵水、 保亭和乐东等6个市县。
四、报名条件
(一)报考初级资格人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考中级资格人员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会计工作年限指取得学历之前与之后,从事会计工作年限之和。
(三)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中、初级资格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报考相应级别的考试。
(四)港澳居民参加考试报名条件
1.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有关要求,对符合财政部、人事部规定的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考试。
2.港澳居民在报名参加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规定,提交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准考证领取
(一)2011年10月22日至11月7日报名。
(二)省财政厅报名服务点:
1.海口解放西路12号6楼(电话:66219619、66113304)
2.海口解放西路海城大厦503(电话:66220547、66226113)
3.海口海秀路22号新世界购物城3楼(九中隔壁)(66736021、66737021)
4.海口市南宝路明珠大厦6楼(电话:66721910)
5.海口市海秀路工业大厦201室(电话:66565915)
6.三亚市解放二路二中商业街二楼(电话:88260236)
(三)海口市财政局报名服务点:
1.海口市海秀路工业大厦116室(电话:66793194)
2.海口市滨海大道42号市政服务中心五楼(电话:68522135)
(四)市县报名点设在市县财政局会计科(股)。
(五)2012年4月27日前考生到各报名点领取准考证,或于5月5日后上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报名手续
(一)2012年度考试全省均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主要流程如下:
1. 登录海南省财政厅网站(mof.hainan.gov.cn)链接到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test1.acc.gov.cn)网站页面。
2.按步骤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片。相片可通过摄像头、数码相机照相,或扫描实体照片上传。相片规格要求: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照片要求宽114象素,高156象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kb;照片必须清晰、完整;近期免冠照片。
特别提醒:所传相片将在考试过程中全程使用,包括准考证、座次表、成绩通知单和考试通过后的档案卡等,且在报名审核通过后不能更正考生信息。请报考人员务必自行核对,自负其责。
3. 打印输出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经所在单位意见及签章后,携本人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报名报务点进行资格、相片审核。
4. 审核通过后现场缴费,取得报名确认单。
详细网上报名使用手册请从省财政厅网站下载浏览。
(二)报名费按琼价费字[2010]212号文执行。
2012年度海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一览表
级别 |
报名费 |
初级 |
90元 |
中级 |
3科:110元; 2科:90元; 1科:45元 |
七、考试用书及考前培训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修订印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12年度考试。报名时网页上有2012年度考试用书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征订自愿。
培训单位必须具备场地、师资、教材等条件,应考人员参加培训坚持自愿原则。
海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