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县(市、区)土肥(耕保)站:
根据《全国农技中心关于报送2015年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补贴项目工作总结的通知》(农技土肥水函〔2015〕442号)要求,现就做好2014年与2015年耕地质量提升综合示范区建设项目工作总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交总结材料
(一)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1、项目实施情况。对照2014年和2015年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合同计划任务,分年度总结项目实施进展和任务完成情况,包括示范区个数、涉及乡镇、实施面积、田间试验、树牌展示、效果监测、技术培训、发放资料、示范带动(主要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种田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
2、招投标情况。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对补助的物化产品招投标情况,包括物化补助产品名称、采购方式、采购数量、补助标准与采购价格、产品质量检验、发放乡镇数、受益农户数等。
3、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包括项目资金专帐建立、管理科目、支付程序、管理制度、使用与报账进度以及审计情况等。
(二)主要成效
包括农民认知度、示范带动、土壤改良(土壤有机质、容重、养分、酸碱度、地力等级等变化)情况,以及节本增效与增产增收情况。
(三)做法与经验
1、主要做法。各地实施耕地质量提升综合示范区建设项目采取的主要模式和措施,包括激励政策(地方配套资金与补助标准、以奖代补、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管理和项目验收等。
2、典型经验。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典型案例。要求素材真实、文字鲜活,突出当地特色。
(四)问题与建议
项目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与对策建议。
二、填报有关数据
请承担项目的市、县(市、区)分别填报2014年耕地质量提升综合示范区建设项目执行情况表和2015年耕地质量提升综合示范区建设项目实施进展表,有关表式见附件,可在测土配方施肥网(www.chinafertilizer.gov.cn)上下载。
三、有关要求
请各地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专人,认真开展总结工作,确保材料全面、系统、客观、真实,有关数据预估到11月底。填报内容和数据需经分管领导把关。于11月27日前将总结报告和相关表格电子版报送省耕保站,不得拖延。对于2014年项目任务、资金使用和项目验收尚未完成的要加快实施进度、规范报账和项目验收。
联系人:仇美华、殷广德;电话:025-86263734;电子邮箱:meihua1206@163.com、yingd@jsagri.gov.cn。
附表:
1、2014年耕地质量提升综合示范区建设项目执行情况表
2、2015年耕地质量提升综合示范区建设项目实施进展表
苏耕保[2015]26号(附件.xls
江苏省耕地质量保护站
201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