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十一)国产支线飞机

发布日期:2006-10-31    浏览次数:2

  1、自2000年4月1日起,对生产销售的支线飞机(包括运十二、运七系列、运八、运五飞机)免征增值税。

  (财税[2000]51号)

  2、农五系列飞机适用《关于国产支线飞机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字[2000]51号)的规定免征国内销售环节增值税。其生产所需进口尚不能国产化的零部件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财税[2002]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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