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进度情况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8-12    浏览次数:1

 

厅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厅预算支出工作进度,顺利完成2011年度预算任务,请你们接到通知后做好以下工作: 一、实行项目督办、通报制度。各预算单位要对历年结转资金进行梳理,确定项目责任人、完成时限和采取的主要措施。并认真填报项目进度月报表(原格式不变),分2011年上半年、2011年7月报表等,在8月15日中午12时前报送厅规财处。 二、各单位财务部门要及时向本单位财务负责人报告项目进展情况,以便领导及早了解和掌握项目进展,采取相应对策,强化项目监管。 三、加大国库集中支付网上支付工作。各单位要抓紧做好财政国库集中网上支付结算工作,提高全厅预算支出执行力。同时加强现金管理力度,加大公务卡应用工作,减少现金流量。     二O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