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助我国申请人有效利用“专利审查高速路”通道加快海外申请获权的函

发布日期:2012-04-11    浏览次数: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2011年,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SIPO)与日本特许(JPO)、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德国专利商标局(DPMA)分别签订了开展“专利审查高速路”(简称PPH)试点项目的协议。从2011年11月开始,中日、中美、中德和中韩PPH试点已相继启动。

  PPH是一种加快审批通道,可以帮助我国申请人在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签订有PPH协议的外局更快获得专利。为充分利用上述双边合作机制,协助我国申请人在国外快速获取专利权,降低申请成本,请各地方知识产权局协助进行PPH项目的宣传和推广工作,以使我国申请人尽早了解PPH申请流程并有效利用PPH通道实现其海外申请的早日获权。

  请访问国家知识产权局 PPH 外 网 专 栏http://www.sipo.gov.cn/ztzl/ywzt/pph 了解更多 PPH 介绍及更多向国外专利局提出PPH请求的相关要求,

  我局将于近期开展PPH用户推介活动,若需在PPH推广过程中提供支持,请与我局专利局审查业务管理部联系。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特此致函。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联系人:田宏   金源

  电 话:010—62086102 62086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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