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9-07    浏览次数:2

 

各州(市、地)发展改革委: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发改价监[2011]1892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检查时限和范围

检查时限为2010年秋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检查的范围是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所)、地方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涉及教育的收费行为。

二、检查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检查分为三个阶段进行,nth="9" Day="5"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9月5日nth="9" Day="2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9月20日为自查阶段;nth="9" Day="21"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9月21日nth="11" Day="3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11月30日为重点检查阶段;nth="12" Day="1"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12月1日nth="12" Day="15"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12月15日为处理整改阶段。

三、工作部署

此次专项检查,由省价格监督检查局负责具体实施,并对青海省省级所属职业技术学院、湟川中学、湟川一分校、五中、七中、十四中、虎台中学、师大附中、沈那中学、青海昆仑中学、青藏铁路花园学校、西关街小学、北大街小学、行知小学、晓泉小学、省委幼儿园、省政府幼儿园、三毛幼儿园、六一幼儿园、武警总队幼儿园、西宁市第一保育院、乐都县一中、海北州中学及教育主管部门进行直查。其他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由各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检查,省价格监督检查局将进行实地督导抽查。

四、有关要求

专项检查结束后,各地要对检查的成果和经验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原因,提出具有实质性的治理措施和整改建议,对屡查屡犯案件予以公开曝光,并于nth="12" Day="2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12月20日前将书面总结报告、统计报表和一至三个典型案例一并报送省价格监督检查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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