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相关部门,各州(市、地)发改委: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工作的管理,明确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制定《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办理工作程序》,请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对执行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各有关单位应及时与省发展改革委规划处联系,此通知自2011年10月1日起执行。
联系电话(传真):6305730
电子邮件:qhjwghc@yahoo.com.cn
附件:1、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办理工作程序
2、国家鼓励发展的内资项目免税确认书办理流程图
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