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工业“双百”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9-07    浏览次数:2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工业

  “双百”行动的通知

  青政办〔2011〕118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各园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工业“双百”行动,确保2011年工业“双百”行动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1年工业“双百”行动工作目标

  (一)项目建设方面。列入2011年“双百”行动续建及新开工项目共计104项,计划完成投资307.27亿元;其中续建项目49项,计划投资158.47亿元;新开工项目55项,计划投资148.8亿元;力争39个项目建成投产。

  根据责任分工,将104个项目分解到以下地区:西宁市,年内完成投资27.9亿元,其中续建项目5个,完成投资17.2亿元;新开工项目3个,完成投资10.7亿元;确保年内3个新开工项目按期开工建设,3个续建项目投产。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年内完成投资152.8亿元,其中续建项目26个,完成投资74.4亿元;新开工项目33个,完成投资78.4亿元;确保年内33个新开工项目按期开工建设,15个续建项目和5个新开工项目投产。海西州,年内完成投资93.8亿元,其中续建项目13个,完成投资47.8亿元;新开工项目9个,完成投资46亿元;确保年内9个新开工项目按期开工建设,8个续建项目投产。海东地区,年内完成投资26.3亿元,其中续建项目3个,完成投资17.5亿元;新开工项目5个,完成投资8.8亿元;确保年内5个新开工项目按期开工建设,2个续建项目和1个新开工项目投产。海北州,年内完成投资5.5亿元,其中续建项目1个,完成投资1亿元;新开工项目4个,完成投资4.5亿元;确保年内4个新开工项目按期开工建设,1个续建项目和3个新开工项目建成投产。海南州,年内完成投资9700万元,其中续建项目1个,完成投资5700万元;新开工项目1个,完成投资4000万元;确保年内1个新开工项目按期开工建设,1个续建项目建成投产。(见附表一、二)

  今年列入“双百”行动的前期项目共29项,其中7个项目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6个项目的责任单位为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1个项目的责任单位为海北州政府。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海北州政府要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创造条件,确保项目年内落地,开工建设。其余22个前期项目,由省经委牵头,加快推进前期工作。(见附表三)

  (二)企业培育方面。按照企业性质、主营业务和所在地区相结合的原则,具体分解到以下部门:省发展改革委负责4户能源类企业;省国资委负责11户国有企业和省国资委监管企业;省经委负责12户中央驻青企业和重大项目企业;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区内43户企业;西宁市政府负责除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外的4户企业;海北州政府负责4户在州内注册的企业;海东行署负责8户在当地注册的企业;海南州政府负责3户在州内注册的企业;海西州政府负责11户在州内注册的企业。(见附表四)

  二、强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进一步分解落实目标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将今年任务按项目分解、按企业分解、按进度要求分解、按工作内容分解,确保细化到每一个项目,落实到每一户企业。同时,要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采取包项目、包企业、包园区的方式,促进项目早开工、早投入、早竣工、早产出。

  (二)努力创新工作机制。工业“双百”行动是大项目、大投入、大发展的集成,要进一步创新机制,切实提高执行力。对重大项目,要整合力量,抽调骨干人员,组建专门工作班子,集中精力解决项目前期、开工建设、建成投产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总结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业“双百”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强化会议确定事项的执行力度,确保政令畅通。

  (三)注重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企业是项目建设的主体。实施“双百”行动的相关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要强化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发展意识,带头组织实施好“双百”行动,以项目建设为龙头,在发展中做大做强企业。凡“双百”行动确定的企业,要制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分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积极破解难题,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四)多方融资加大投入。加强银企合作,开辟信贷支持“绿色通道”,对“双百”行动确定的项目和企业,要简化贷款流程和手续,给予优先受理、优先审议、优先安排资金等支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运用股权质押、动产质押、知识产权质押、银团贷款等方式,为“双百”行动提供信贷融资服务,提高资金保障和支持能力。要尽快选定和扶持一批成长性好的企业,通过上市、引导保险资金直接投资、发行产业基金、企业融资券等途径,拓宽融资渠道,加快“双百”行动实施进度。充分发挥省级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支持作用,以贷款贴息、投资补助、科技研发资助等形式,支持“双百”行动项目建设、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今年省级财政安排“双百”专项资金2亿元,第一批资金要在5月底前下达,各地区、各部门要将循环经济发展专项、科技专项以及其他财政专项等资金向“双百”行动重点倾斜。

  (五)扎实做好招商引资工作。要坚持把强化招商引资作为推进“双百”行动的重要手段,紧紧抓住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支持青海等省藏区发展的历史性机遇,围绕项目,面向国内500强、大型上市公司、中央企业和优势民营企业进行招商推介、寻求合作。要以项目落地和投资到位为工作目标,既要抓新项目的谋划、洽谈,又要抓已签约项目落地、建设,确保谋划一批、洽谈一批、建设一批、投产一批。认真总结省级领导领衔招商、项目打捆招商、资源整合配置等成功经验,积极创新招商方式,优化投资环境,努力实现招商引资工作的新突破。

  (六)进一步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建设、企业经营的跟踪、协调、服务和督促,及时协调解决“双百”行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今年,要把加快项目前期工作作为突破口,本着一事一议、特事特办、前期先行的原则,加快项目核准、资源配置、建设用地等审批进程,分期分批解决项目和园区基础设施不配套等问题,努力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条件。加快构建统一高效、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凡地区、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要限期、限时办结;省与州、地、市权责交叉的,由省级主管部门牵头办理;重大事项及时报“双百”领导小组协调解决。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建立交办催办、信息报送、反馈通报、监督考核等制度,定期以工作简报、专题汇报等形式向领导小组和成员单位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沟通信息,积极衔接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七)加强舆论宣传和监督。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信息平台的宣传、引导、监督作用,广泛宣传我省实施工业“双百”行动的重大意义,重点宣传在实施“双百”行动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对工作中出现的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吃拿卡要等现象要及时予以曝光,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支持工业“双百”行动的良好氛围。

    附表:1“十二五”各地区一般性工业投资目标任务分解表

  2“双百”项目责任分解表(略)

  3“双百”行动2011年度具备开工条件前期项目责任分解表(略)

  4“双百”企业培育目标分解表(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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