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水务(海洋)〔2013〕35号
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关于命名表彰局第七届(2011—2012年度)文明单位的决定
局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促进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和行业服务质量的全面提高,根据《上海市水务局文明单位创建管理规定》要求,经局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考评和审议通过,决定授予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中国海监上海市总队)等12家单位“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第七届(2011—2012年度)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并予以表彰。
希望获得荣誉的单位,在新一轮创建工作中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取得更大成绩,为进一步推进局系统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促进上海水务海洋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第七届(2011—2012年度)文明单位名单
上海市水务局
上海市海洋局
2013年5月7日
附件
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第七届(2011—2012年度)文明单位名单
1、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中国海监上海市总队)
2、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上海市海洋业务受理中心)
3、上海市水利管理处
4、上海市供水管理处
5、上海市排水管理处
6、上海市水文总站
7、上海市水务(海洋)规划设计研究院
8、上海市防汛信息中心
9、上海市淀浦河东闸管理所
10、上海迅翔开发实业总公司
11、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中心站
12、上海市海洋管理事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