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县劳动保障局审核,下列单位和人员符合《鼓励用人单位招用本市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京劳社就发[2009]15号)规定的条件,拟批准其按规定享受补贴政策。为确保失业保险基金切实发挥促进就业的作用,降低资金风险,现将申请单位和个人的基本情况公示5日。期间,凡发现用人单位或个人的实际情况与公示内容不一致的,可通过gbjb@bjld.gov.cn进行举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县劳动保障局将进行核实后做出相应处理。
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县劳动保障局审核,下列单位和人员符合《鼓励用人单位招用本市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京劳社就发[2009]15号)规定的条件,拟批准其按规定享受补贴政策。为确保失业保险基金切实发挥促进就业的作用,降低资金风险,现将申请单位和个人的基本情况公示5日。期间,凡发现用人单位或个人的实际情况与公示内容不一致的,可通过gbjb@bjld.gov.cn进行举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县劳动保障局将进行核实后做出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