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省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师资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4-17    浏览次数:5

苏知发〔2012〕55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师资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省各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省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工作,推进江苏省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师资库建设,建立一支相对稳定、优秀的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师资队伍,我局研究制定了《江苏省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师资库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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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师资库管理暂行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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