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青海省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9-07    浏览次数:2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2011年青海省粮食稳定

  增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政办〔2011〕100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2011年青海省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五月八日

  2011年青海省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实施方案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毫不放松地抓好粮食生产,保障有效供给,对于管理好通胀预期、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实现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的意见》(国办发〔2011〕13号)精神,为进一步统一思想,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营造重农抓粮的良好氛围,继续保持全省粮食和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现就促进我省粮食增产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粮食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把发展粮食生产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坚定保持粮食稳定发展的目标不动摇,坚定抓工作落实的劲头不放松,以确保农牧民口粮和种子粮为重点,以推广落实防灾减灾增产关键技术为重点,认真落实好国家已有支持粮食生产的政策和项目,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强化政策扶持,强化措施到位,强化考核奖励,千方百计促进粮食稳定增产。

  (二)目标任务。确保今年全省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05万亩,总产达到100万吨以上,单产水平进一步提高,结构进一步优化,品质进一步改善。

  二、主要措施

  (一)认真落实粮食播种面积。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确保今年粮食播种面积在去年的水平上稳中有增。要通过扩大复种面积、推广良种良法,挖掘土地资源潜力,千方百计挖潜种足,实现粮食稳定增产。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的前提下积极推进规模化种植,大力发展粮食生产合作社,提高种粮规模化水平。在劳务输出较多的地区,通过代耕、代种等方式帮助缺乏劳动力的农户种足种满,杜绝耕地撂荒。

  (二)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按照《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的要求,纳入今年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的县,要加强田间工程、农技服务体系、良种科研繁育体系、防灾减灾工程等建设,提高综合生产能力。省农牧部门要抓紧制定《青海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按照统筹规划、分工协作、集中投入、连片推进的要求,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各地要按照规划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县级规划,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三)加快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1号文件精神,加强农田整治和水利基本建设,加快实施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加大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和老化失修农田水利工程的支持力度,全力推进“四项骨干工程”和“五项民生工程”建设。在抓好引大济湟调水总干渠、湟水北干渠扶贫灌溉一期、黄河沿岸水利综合开发等骨干水利工程的同时,继续抓好湟水流域、黄河谷地、柴达木绿洲灌区、海南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和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改造项目,明确重点小流域治理区域,细化工作措施,真正把支持“水利建设重点县”、“粮食主产县”政策落到实处,切实增强水利保障粮食生产和农业发展能力。

  (四)扩大粮食高产创建规模。在全省建设12个粮食高产创建示范区、2个整乡推进高产创建示范乡。各地要认真按照《2011年青海省粮油高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抓紧项目实施,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最大限度地实现粮食优质、高产,促进粮食发展。纳入《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中的县,也要积极筹措资金,建设高产创建示范点。

  (五)大力推广以全膜双垄栽培为重点的农业高效增产技术。全面完成全膜双垄栽培技术80万亩。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20万亩。加大测土配方施肥推广力度,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整乡整县推进,创新服务模式和推广机制,让更多的农民使用配方施肥技术。继续在贵德、平安、尖扎、都兰、乌兰、德令哈等六个县(市)实施土壤有机质提升项目,创新技术模式,搞好技术配套,培肥耕地地力。

  (六)积极开展农业科技指导服务。全面推进科技进村入户,大力推广增产增效和防灾减灾技术,在田管、秋收等关键农时季节,组织开展科技服务大会战,动员农业科研、教学、技术推广等方面的专家和基层农技人员深入生产一线,蹲点包片,搞好科技指导服务,提高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提高农民科学种田水平。

  (七)抓好农资供应和市场监管。搞好农业生产资料调运和储备,保障种子、化肥、农药、柴油等物资供应和用电需要。大力发展现代农作物种业,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强化种子质量检测,确保种子质量安全。加强化肥等农资价格监测和市场调控,及时发布供求信息,推进产销衔接,依法打击坑农害农价格违法行为,保持农资市场和价格基本稳定,维护农民利益。

  (八)切实抓好防灾减灾工作。牢固树立抗灾夺丰收的思想,制定完善防灾减灾预案,提早做好抗灾救灾的资金、物资和技术准备,充分发挥防汛抗旱专业服务队伍和群众服务组织的作用。加强干旱、洪涝、病虫害等灾害监测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强化抗灾政策支持,加强分类指导,大力推进科学抗灾,指导农民因时、因地落实抗灾增产技术。大力开展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有效减轻病虫危害。

  (九)调动科技兴粮积极性。继续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建立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各地要增加财政投入,保障科技人员包县、包乡、包村开展技术服务的经费。加快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条件建设步伐,努力做到农技推广人员工作有场所、服务有手段、下乡有工具。科技奖项评选、职称评审等要向到粮食生产一线服务人员倾斜。农业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要将科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服务纳入工作考核内容。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责任。要进一步统一思想,真正把粮食生产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把稳定农业和粮食生产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粮食安全。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粮食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正确处理好局部和全局的关系,积极承担起搞好粮食生产、维护市场稳定的责任。要把耕地面积、播种面积、粮食产量、粮食储备等作为行政首长责任制的主要内容,完善考核办法,严格兑现奖罚。

  (二)强化协调配合。由省农牧厅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水利厅、科技厅、国土资源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监察厅、统计局、粮食局、气象局等部门具体实施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各有关部门要落实责任,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确保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三)强化监督检查。在关键农时季节,要及时派出工作组开展工作督导,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各地要建立相应的督导制度,切实帮助基层解决生产中的实际困难,防止形式主义。统计部门要建立粮食生产监测调查制度,严格核实粮食生产数据。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抓好粮食生产重要意义,提高广大干部群众重视粮食生产的思想意识,大力宣传各地抓粮食生产的好经验、好措施、好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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