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有关部、委、办、局(总公司)、直属机构人事(干部)处,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以下简称工程人选)的培养工作,现就开展2010年度工程人选培养跟踪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跟踪的对象
培养跟踪的对象为在本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含从中央及外省市调入本市单位的国家级工程人选)和市级人选。
二、培养跟踪的内容
(一)工程人选开展专业技术工作、取得科研成果和专业业绩情况,重点包括承担、参与科研项目(重点工程),出版专著,发表论文,获科技奖励等情况;
(二)工程人选参加培训进修和学术技术交流活动的情况;
(三)工程人选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为加强工程人选培养所采取的措施、创造的条件等;
(四)工程人选培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意见和建议。
三、材料的填写及报送要求
(一)请工程人选所在单位组织工程人选填写《北京市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培养跟踪调查表(2010年度)》(以下简称《调查表》,见附件1),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主管部门(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单位)应就调查结果进行统计汇总,并填写《2010年度北京市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培养跟踪调查结果统计表》(以下简称《统计表》,见附件2)。
(二)请于2011年4月1日前,将《调查表》、《统计表》(纸介版、电子版各一份,表样可从www.bjrbj.gov.cn网站下载)报送市人力社保局专家与博士后工作处。
(三)有关工程人选培养跟踪工作的组织实施、培养跟踪的周期、培养跟踪的方式、培养跟踪的终止等有关要求,请按照《关于做好北京市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培养跟踪工作的通知》(京人发〔2008〕12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王希 联系电话:(010)65261459 、(010) 65127068(传真)
地址:东城区台基厂三条三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办公区院内2号楼212房间
附件:
1、《北京市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培养跟踪调查表(2010年度)》
2、《2010年度北京市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培养跟踪调查结果统计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