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13年第四季度环保不达标生产企业名单

发布日期:2014-01-20    浏览次数:1

  在2013年第四季度环境执法检查中,省环保厅发现以下企业存在污染物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并依法对有关企业进行了严肃处理。为发挥舆论监督力量,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合肥市

  1。巢湖市污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在该企业废水总排口取样监测氨氮10。5mg/L,超标1。1倍;总磷1。36mg/L,超标0。36倍。

  蚌埠市

  2。安徽康鑫纸业有限公司:在该企业废水总排口取样监测COD119mg/L,超标0。32倍。

  淮南市

  3。淮南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市第一污水处理厂): 在该企业废水总排口取样监测氨氮7。74 mg/L,超标0。548倍。

  马鞍山市

  4。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在该企业废水总排口取样监测COD113mg/L,超标0。25倍。

  5。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在该企业煤焦化分公司废水东排口取样监测COD418mg/L,超标1。79倍;氰化物0。522mg/L,超标1。61倍。

  芜湖市

  6。芜湖升星纺织品有限公司:该企业将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通过暗管直排至厂区外市政雨水管网,取样监测COD1510mg/L,超标14。1倍;氨氮23。7 mg/L,超标0。98倍;SS76 mg/L,超标0。27倍;色度100倍、超标0。43倍。

  宣城市

  7。安徽威远电路板有限公司:在该企业废水总排口取样监测总铜2。05mg/L,超标3。1倍。

  铜陵市

  8。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昌冶炼厂:在该企业废水总排口取样监测COD204mg/L,超标2。4倍;硫化物15。7 mg/L,超标14。7倍;硫酸老系统尾气出口硫酸雾49。3 mg/m3,超标0。23倍。

  黄山市

  9。黄山市自来水公司污水处理厂:在该企业废水总排口取样监测总磷1。84mg/L,超标0。2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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