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办发〔2015〕117号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
部门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办医
加快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及附件:szbf[2015]117(2015-11-2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