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苏省现代农业科技综合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03    浏览次数:4

normal align=center>苏农办科〔201516

  

各市、县(市、区)农委(农林局、农业局、林牧业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总书记关于江苏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现代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的战略部署,加快农业科技成果快速转化应用,提高农业物质装备和技术水平,增强服务新型经营主体能力,按照《关于加强现代农业科技综合示范基地建设的意见》(苏农科201513号),我委决定在全省开展现代农业科技综合示范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评价标准

(一)申报条件。基地申报重点围绕粮油作物、设施园艺、规模畜禽等农业优势主导产业,兼顾具有区域优势、发展潜力的特色产业,以及循环农业、生物农业、智能农业等新兴产业科技领域。要求配套设施完善,科技支撑强,具备农业科技集成创新、展示示范、物化推广、教育培训、科普宣传等功能,对相关产业发展具有示范、支撑和引领带动作用,为基层农技人员和各类经营主体提供科技推广培训的综合服务平台。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1、有明确的建设主体。主体建设单位必须是具有完善组织管理体系的独立法人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产权清晰,拥有固定的办公、生产、经营场所,自身具备一定的技术力量,有稳定的发展潜力,愿意长期稳定提供科技推广服务。鼓励各地推广部门与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企业等共同建设,并明确各方责权利。

2、有完善的配套设施。基地位置要在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高标准基本农田、永久性蔬菜基地等区位条件较好地区,交通便利。土地集中连片,沟、渠、路、涵、闸等基础设施较好,灌排方便。基地规模要求粮油作物基地核心面积100亩以上,设施园艺和生态循环等基地面积50亩以上,畜禽类规模要求同省级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自申报之日起建设主体或合作主体须有5年以上土地使用权。相关培训场地以及农机具、设施构型、智能调控、农产品加工仓储、废弃物综合利用等设施装备较为齐全。

3、有稳定的科技支撑。当地农委作为基地建设管理单位,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或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与农业科研、教学、推广单位挂钩对接,组建实质性专家组,实行业务工作专家组长负责制。每个基地至少对接一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创新团队或农业科研、教学单位

4、有高效的运行机制。成立基地运行管理工作班子,其中至少有2名以上具有生产经验丰富、实践操作能力较强的技术员专门具体负责基地的日常运行管理。基地运行、成果转化与推广服务等机制健全。

5、有可靠的经费保障。事业单位牵头建设的基地,基本运行经费须纳入当地财政保障或(上一级)单位统筹保障,企业或合作社牵头建设的可采取市场手段获得保障运行的收益。

6、有明确的发展规划。根据基地的功能定位和服务需求,须由具有相关农业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制并经专家论证的“十三五”基地建设发展规划,明确基地发展思路、产业定位、设施布局、组织管理方式、工作推进步骤、资源整合方向、科技创新目标、技术集成重点、推广服务内容、人员培训模式、示范推广规模等具体建设内容。基地规划须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和农业产业发展总体布局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normal align=left>(二)评价标准。示范基地除具备上述条件外,重点考量以下评价标准:

1、集成创新能力。专家组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成员有3名以上高级职称技术人员,具有较强的集成创新能力。每年能够针对生产需求,引进或开展苗头性、前瞻性的新技术试验,将试验成果组装配套,并形成技术成果(技术规程、产品标准、成果鉴定、申请专利、发表科技论文等)5件以上。

2、示范展示效果。每年引进一批优良品种、高产技术、高效模式、新型产品、设施装备和先进经营理念进行展示示范,每项展示内容标牌醒目、清晰。每年种植类示范品种10个以上、技术(模式)10项以上、产品(设施装备)5项以上;园艺类示范品种15个以上、技术(模式)8项以上、产品(设施装备)5项以上;养殖类示范新技术(模式)6项以上、新产品(设施装备)5项以上;其他类新技术(模式)5项以上、新产品(设施装备)3项以上

3、培训推介数量。每年须组织或承接现场观摩推介、技术培训交流活动8次以上,或观摩培训人数达800人次以上(畜禽养殖和生态循环类观摩或培训人数达300人次以上)。固定对接5个以上新型经营主体,提供直接技术服务。带动一批新型职业农民创业就业。

4、宣传应用情况。每年筛选一批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产品(设施装备)等进行大面积推广,辐射带动区域良种覆盖率和新技术普及率不断提高。通过各类简报、网络、媒体、技术交流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成果宣传,每年须在同级以上重要媒体宣传10次以上。

5、其他。包括领导重视程度、争取资金支持、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创新推广机制、产品开发销售、人才培养等。

二、申报组织与评审

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照透明、规范的程序进行,基本程序为材料申报、县级初审、市级推荐、省级评审、现场复核、媒体公示、发文授牌。

2、由基地建设主体提出正式申请报告,填写《江苏省现代农业科技综合示范基地申报书》(格式见附件2)及相关材料和附件证明(一式3份)。经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推荐上报到省辖市农业主管部门。

3、各省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竞争选拔、优中选优”原则,可采取材料评审、实地考察、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推选,注重公平公正,确保申报认定质量,真正将基础条件好、科技水平高、辐射范围广、运行机制畅的示范基地推荐出来。每市限推荐申报2个。省有关单位直接申报。申报材料以文件形式于nth="12" Day="14"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1214前报送省农委。

4、省农委成立示范基地评审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形成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评审,符合要求的进行现场考核,必要时再采取现场答辩复评,提出建议名单。在江苏农业网等媒体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按程序报批,省农委发文公布名单,授予“江苏省农业科技综合示范基地”称号,并做好推介、宣传工作。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需填写《江苏省现代农业科技综合示范基地申报书》,并提供以下材料:

1、基地发展规划。具有相关农业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制的基地“十三五”建设发展规划。

2、建设主体法定文件。建设主体及合作主体等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相关合作协议。

3、组织管理及技术力量证明。领导小组人员及其职责分工。专家组成立的文件和职责分工;提供主要技术人员的名单、学历、职称证明等;技术支撑单位和建设主体签订的技术合作协议等。

4、基地规模及使用权限证明材料。必须提供经基地所在地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核实的对基地使用或管理权限的证明材料,如承包合同、流转协议等证明材料。

5、设施设备证明。具备的各类设施设备清单、发票、照片,以及产权归属(固定资产登记)等情况。

6、运转经费保障证明。财政部门出具的经费保障或主管部门出具的统筹保障经费的证明,或建设主体自行承诺经费保障的证明。

7、业绩证明。近两年集成创新取得的技术成果等证明;主管部门或应用单位出具的工作开展和推广应用情况证明等。

以上全套申报材料须提供一式3份(其中原件1份),采用纸质印刷和装订(胶装),同时提供电子版《申报书》。

四、基地管理

1省农委是示范基地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示范基地建设工作进行总体布局和统筹协调,指导、组织示范基地的申报、检查、评估、认定等工作;省农委科教处是示范基地的具体管理机构。

2、各地农业主管部门是当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单位,负责对示范基地进行策划、指导、组织管理和相关工作落实。各地要高度重视现代农业科技综合示范基地建设与申报工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确保建设与申报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各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开展本地区示范基地认定工作,建立各级示范基地备选库,成熟一个推荐一个。

3、省农委通过项目、政策等形式对认定的示范基地给予支持。示范基地所在地各级政府和农业主管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实行政策倾斜,对示范基地建设给予项目、资金、政策等支持,并吸引社会各种资本投入示范基地建设。要加强科教资源凝聚,推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挂县强农富民工程、农业科技入户、农技人员培训等项目资源向示范基地集聚,引导国家和省级各类涉及农业生产、质量保障、信息服务、产业引导等方面的项目资源和科技成果,有目的、有计划地向示范基地倾斜、延伸。

4示范基地有效期为三年。如需要继续申请,应在到期前3个月内,重新提出申请,经考核合格后,重新发文确定。示范基地实行年审制度,各示范基地主体建设单位应于每年1130日前向农业主管部门逐级报送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省辖市农委由科教部门牵头,会同监察、财务等部门以及业务专家,对示范基地每年进行考核审查,考核结果于每年1220日前报省农委。对考核不合格的要求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连续两年不合格的,报省撤销示范基地称号,两年内不得重新申报。省农委不定期开展抽查评估工作,每年通报各地示范基地建设进展情况。

请各省辖市农委于nth="12" Day="14"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1214日前将《江苏省现代农业科技综合示范基地申报书》及附件一式3份报省农委科教处,电子版《申报书》发送至jsnlkj@126.com信箱。

联系人:省农委科教处,葛自强,025-86263803

附件:江苏省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书(格式).doc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nth="11" Day="3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2015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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