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首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的通知》(国家质检质〔2013〕137号)要求,全省组织开展了首届中国质量奖的申报工作。经初审,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符合中国质量奖推荐提名条件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5月31日至6月7日。如有意见和问题请与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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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