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达标的市场名单公示

发布日期:2011-12-14    浏览次数:2

  海南省商务厅和海南省财政厅已于2011年10月19日至11月26日,先后组织专家组对通过海口、文昌、儋州、澄迈、乐东等市县商务、财政部门达标检查的农贸市场进行复查。其中11家农贸市场条件满足《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DB46/T80—2007)的标准要求,拟同意通过达标复查。根据《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达标复查程序》(琼商务建[2010]409号)要求,现将11家市场名单公示如下:
  海口市三门坡农贸市场(改造补助面积2850㎡);文昌市冯坡农贸市场(改造补助面积1850㎡)、文城第二市场小型批发区扩建项目(改造补助面积1680㎡)、冠南农贸市场(改造补助面积1400㎡)、龙马农贸市场(改造补助面积1830㎡)、湖山农贸市场(改造补助面积1200㎡)、抱罗农贸市场(拆建改造补助面积3815㎡),儋州市大成运福农贸市场(改造补助面积1400㎡),澄迈县永发农贸市场(改造补助面积1350㎡)、长安农贸市场(改造补助面积1160㎡),乐东县利国农贸市场(改造补助面积9360㎡,其中拆建补助面积3830㎡)。
  本公示期为2011年12月14日—20日,共7天。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海南省商务厅反映和投诉, 电话:65352850、 65343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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