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科计〔2007〕1号
各有关单位:
2007年省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的安排将紧紧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需求和省“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纲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自主创新,集中力量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关键共性科技问题,促进科技成果应用转化。为了做好2007年省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在闽(计划单列市除外)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可以申报。
2、申报项目研究内容应属《2007年度省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申报选题表》(见附件1)所确定的范围,项目起始时间为2007年,结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09年。
3、已承担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第一承担单位,有2项以上(含2项)项目到期无故未进行验收或鉴定的,以及未报送《2006年度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表》的,不再受理该单位申报新项目。
4、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政府公务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软科学项目按相关规定办理)。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同期主持的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1项。主要参加人员(项目组前5名)同期参与承担的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数不超过2项。
5、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申报项目,鼓励和支持政府拨款、单位自筹和银行贷款等多渠道、多层次筹集经费。
6、为了加强项目管理,从今年开始实行申报推荐数与项目管理质量相挂钩的措施。根据推荐单位往年项目推荐和立项情况,设定申报推荐基数。各推荐单位2007年申报推荐数=申报推荐基数/在研率系数(见附件2)。
二、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gl.fjkjt.gov.cn)网上填报提交申报材料。由设区市科技局、高等院校、省直有关单位和中央在闽单位网上归口审查推荐,推荐单位应认真审查有关申报材料的真实性。通过审查推荐的项目,由申报单位通过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打印纸质的《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3份,逐级签章后由推荐单位汇总,报送我厅相关业务处室。
三、申报时间
各计划类别项目的网上申报和推荐时间以及纸质材料受理时间等见附件3,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它相关事项
1、项目执行情况表报送
凡未结题项目的承担单位(合同乙方)请于元月30日前通过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报送《2006年度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表》。由项目主管单位(合同丙方)现场检查,网上审核。当年有结转经费的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通过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打印纸质材料及相关附件一式2份,逐级签章后,由主管单位汇总报送我厅相关业务处。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月2日。
2、项目结题与变更程序
为加强项目管理工作,规范项目绩效考核,2007年1月1日起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结题均实行网上申请、审批。2006年合同到期,确需延期/中止/撤销的项目,请项目承担单位于2007年元月30日前提出书面项目合同变更申请,由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我厅相关业务处。
3、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使用培训
我厅将于近期开展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使用培训。培训对象为省直有关部门、市县科技局、项目承担单位从事具体项目管理工作的同志。请参加培训的同志于元月15日前,在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在线咨询”栏中发送姓名、单位、手机号。将于元月20日前在福建科技网(http//www.fjinfo.gov.cn/)和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的主页发布培训的具体时间、地点。
附件:1、2007年度省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申报选题表
2、各推荐单位申报推荐数
3、各计划类别项目申报时间表
二○○七年一月五日
主题词:科技 计划 项目 申报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07年1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