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金融办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与中央金融监管部门会谈达成共识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9-08    浏览次数:2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省金融办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

  主要领导与中央金融监管部门会谈

  达成共识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青政办〔2011〕121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省金融办,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青海银监局、青海证监局、青海保监局:

  省金融办《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与中央金融监管部门会谈达成共识的任务分工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

  与中央金融监管部门会谈达成

  共识的任务分工方案

  省金融办

  (二〇一一年五月)

  5月3日至5日,强卫书记、骆惠宁省长、高云龙副省长专程赴北京拜会了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达成了重要共识。为切实将领导达成的共识落到实处,现制定以下任务分工方案,请各相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大对我省地方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按指标增大信贷额度。目前,青海玉树灾后重建、藏区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关键时期,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8〕34号)中“鼓励银行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藏区吸收的存款用于当地”的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与人民银行会谈达成的“地方银行业金融机构按存贷比等各项监管指标确定信贷规模”的重要共识,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省金融办于5月下旬会同青海银行、省农村信用联社提出具体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同意后,于6月上旬上报人民银行总行。

  二、加大国有大型银行对我省的信贷投放力度。今年,各国有大型银行总行都不同程度调低了青海省分行新增信贷额度,为此,根据与人民银行会谈达成的“中国人民银行支持国有大型银行加大对青海的信贷投放力度,对各省分行支持玉树灾后重建的贷款不占总行规模,根据青海气候特点,在第二、三季度加快投放,不再按月平均”的重要共识,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省金融办于5月底前会同各国有大型银行省分行研究提出具体方案,6月上旬向各家银行总行汇报。

  三、加大对我省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权融资工具的支持力度。根据与人民银行会谈达成的“中国人民银行将加大对青海相关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的支持力度,增强青海企业直接融资能力”的重要共识,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省金融办于6月中旬召集上市后备企业及有发债意愿的企业召开企业发债工作座谈会,6月下旬拿出具体方案上报人民银行总行。

  四、机构引进工作。根据与银监会会谈达成的“中国银监会将加快审批进程,在符合有关准入规定的前提下,对浦发银行、招商银行、宁夏银行等机构在青设立分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从快办理”的重要共识,结合目前引进工作实际进展情况,省金融办、青海银监局负责落实机构引进工作,9月30日前完成浦发银行引进,力争年内完成招商银行、宁夏银行引进。

  五、省农村信用联社改制工作。根据与银监会会谈达成的重要共识,加快推动西宁农村商业银行、玉树农村商业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改制设立工作。柴达木地区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由于我省各州人口较少,资金量较少,积极探索以州为统一法人的商业或合作银行,争取以海西的部分县市统一组建柴达木农村商业银行。由银监会合作部、省金融办、青海银监局及省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具体改革方案,推进改制工作,力争年内完成以上机构改制工作。

  六、发挥政府融资平台功能。充分利用银监会对我省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实行的“原贷款期限不缩短;将还款方式改为每半年还本付息一次;扩大对青海政府融资平台支持范围,支持重大项目尤其是民生工程建设”的差别化监管政策,5月底前完成对现有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统计工作,统筹安排财政还本付息。在此基础上,根据银监会的差别化监管政策,积极协调各行尽快向总行申请扩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支持范围,在继续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同时,加大对重大项目尤其是教育、卫生、医疗等民生领域的支持力度。此项工作由青海银监局、省金融办、省财政厅负责落实。

  七、积极落实差别化信贷准入政策。根据与银监会会谈达成的重要共识,尽快协调各行,向总行反映银监会给予我省循环经济产业链项目可按项目融资方式申请贷款享受差别化政策,以及我省铁路项目可按政策性项目取得铁道部资金支持的有关精神。此项工作由省金融办、青海银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厅、省财政厅、青藏铁路公司负责落实,6月底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逐月督促工作进展。

  八、贯彻落实省政府与人保集团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根据与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谈达成的重要共识,省金融办会同青海保监局、人保财险青海分公司于6月底前拿出项目表,7月份组织1—2次项目对接会,年底前争取引进保险资金投资我省1—2个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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