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编委办《关于印发〈高等学校“高端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辽教[2011]55号)有关规定,经个人申报,学校推荐,省教育厅组织评审,现将第三批辽宁特聘教授拟聘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如对人选有异议,请在11月10日17:00前,通过书面方式向省教育厅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并留有效联系方式。反映情况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辽宁省教育厅人事处,邮编:110032。
附件:第三批辽宁特聘教授拟聘人员公示名单.doc
201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