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我省工业企业参加中国工业报社品牌竞争力评价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6-07    浏览次数:3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了加快推进工业企业品牌建设,提升品牌竞争力,扩大品牌影响力,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了“关于支持中国工业报社开展工业企业品牌竞争力评价活动的通知”(工信科简函[2013]214号,见附件)。请按通知要求,组织工业企业积极参与工业企业品牌竞争力评价分布活动,申报材料同时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一份。

  联系人:杨瑞英   罗正君

  电  话:0851-6813038  6820445

  附件:关于支持中国工业报社开展工业企业品牌竞争力评价活动的通知(工信科简函[2013]214号)

  2013年6月5日

  附件:

关于支持中国工业报社开展中国工业企业品牌竞争力评价活动的通知

工信科简函[2013]2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工业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为了加快推进工业企业品牌建设,提升品牌竞争力,扩大品牌影响力,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2013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科[2013]65号),中国工业报社全面启动了中国工业企业品牌竞争力评价发布活动(以下简称评价发布活动),并于2013年5月22日印发了《关于开展中国工业企业品牌竞争力评价和发布活动的通知》(中工报[2013]14号,可登陆中国工业新闻网www.cinn.cn,进入“中国工业企业品牌竞争力评价”栏目,下载该《通知》及《中国工业企业品牌竞争力评价申报书》)。

  评价发布活动由中国工业报社主办。组织机构包括审定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工业和信息化部原部长、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会长李毅中担任审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工程院常务副院长、党组副书记潘云鹤担任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我部作为评价发布活动的指导单位。

  评价发布活动的评价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中方(含港澳台)全资或拥有控股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评价发布活动是我部正在开展的工业企业品牌培育工作的延伸,对引导工业企业加快培育品牌、提高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广泛宣传中国工业报社主办的评价发布活动,组织动员本地区(行业)工业企业,积极参与评价发布活动,按时(2013年7月31日前)报送相关申报材料。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1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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