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北京市博士后工作经费资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4-29    浏览次数:1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属有关委、办、局、总公司人事(干部)处,市属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博士后(青年英才)创新实践基地、创新实践基地工作站设站单位:

  为贯彻落实《首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完善我市博士后培养机制,造就一批符合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德才兼备、具有创新精神的博士后英才群体,促进本市博士后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京办发〔2007〕13号)和《关于发挥首都高层次人才资源优势加强博士后工作的若干意见》(京政办发〔2004〕32号),现将《北京市博士后工作经费资助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北京市博士后工作经费资助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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