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评选推荐全国机械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6-27    浏览次数:2

 

黔人社厅函〔2013〕280号

各市(州)人社局、经信委(工信委、工能委)、省装备制造业协会、贵航集团、航天061基地、中电振华电子公司: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关于评选全国机械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3〕116号)转发你们,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规定的评选条件、程序和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地本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

  为做好此次评选推荐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合成立贵州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装备工业处。

  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分配给我省的推荐名额为:先进集体2个、先进个人3名。经研究,省级评选拟按差额推荐,请各地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评选条件、范围、程序和要求进行评选推荐。各市(州)可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各1名;贵航集团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2名(请贵航集团牵头负责中航工业在黔企业申报);航天061基地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2名;中电振华电子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1名。由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织省级评审,确定拟推荐人选和排序,上报全国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申报单位要认真组织评选推荐,推荐对象应经过所在单位民主推荐,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党委(支部)或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等程序,推荐对象为工人身份的,需征求综治部门、计生部门意见,并在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请相关市州经信委牵头汇总各企业申报材料,并按要求认真填写有关表格,将初审意见会同市州人社局联合上报,请于2013年7月10日前将评选推荐有关材料报送贵州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杨娟、张学文

  联系电话:0851-6827783;0851-6892336

  传    真:0851-6892907

  电子邮箱:gzjxwzbc@163.com

  网    址:www.gzjxw.gov. cn(人社部函〔2013〕116号文件、相关表格及有关要求请从网上查询下载)

  附件: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关于评选全国机械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3〕116号)

  2、贵州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关于评选全国机械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3〕116号).doc

  贵州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doc

 

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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