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2011年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9-09    浏览次数:2

 

各州(市、地)发展改革委:

2011年中秋、国庆将至,为稳定节日市场价格,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价格权益,现将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2011年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发改电[2011]233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在节前开展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月饼销售环节及节日期间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规定的执行情况;
    (二)粮食、食用油、肉、蛋、奶、菜和天然气等人民生活必需品的价格执行情况 ;  

(三)节日市场主要副食品的价格变动情况,重点稳定食糖市场价格;

(四)商家节日促销中有无价格欺诈、哄抬价格、协同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五)铁路、公路、城市公交、出租车等交通运输价格和停车场收费的执行情况;
   (六)主要旅游景点门票价格的执行情况。
  二、检查时间
  nth="9" Year="2011">2011年9月9日nth="10" Year="2011">10月8日
     三、检查要求
    (一) 此次检查,各地价格监督检查局要精心组织和安排,加大对价格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要严厉打击虚假优惠、虚假降价、虚假折扣、虚假馈赠等误导消费者的价格欺诈行为,对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要及时予以公开曝光,重大案件要即时报送。要在节日期间组织明码标价和价费公示落实情况的检查和巡查,规范停车场、商业企业、餐饮企业、公园景点标价和价费行为。要加强国家价格政策的宣传,提高经营者守法意识,营造诚信经营氛围。
    (二)要加强对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的监测分析。重点做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粮食、食用植物油、食糖和肉、禽、蛋、菜、奶及其食品制成品价格,以及交通运输、旅游景点、医疗服务等价格和收费的监测工作。对可能引发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预警,努力维护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三)要增强服务意识,寓服务于检查之中。利用此次检查,完整地记录参加检查的人员、检查时间、存在问题等情况。要大力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帮助经营者完善企业内部价格管理制度,推进经营者价格诚信建设,帮助经营者规范标价行为,引导经营者加强自律,合理定价。
   (四)要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作用,节假日期间要加强值班。对群众举报的案件,要认真受理,并在第一时间调查处理。案情简单、政策界限明确的,要及时处理,快速办结;案情复杂、按工作程序调查办理需要一定时间的,要及时通知举报人,说明情况,解释原因,力争在最短时间办结回复。节日期间,省价检局将抽查各地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的值守情况。
    (五)检查结束后,各地要及时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归纳、分析,并于nth="10" Year="2011">10月7日,将书面材料连同典型案例一并报省价格监督检查局。


      联系人:张克京   联系电话:6158785   传真:6158717

 

 

 

nth="9" Year="2011">二〇一一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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