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2年广西专利集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4-19    浏览次数:5

  各市知识产权局,各试点县(市、区)、园(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每年举办科技活动周的决定,2012年广西科技活动周定于2012年1月7日至11日举行。为贯彻落实自治区马飚主席提出“开展全民创新发明创造活动”的要求,2012年“广西专利集市”将以推动全民创新发明创造为主题,集中展示全区推动全民创新发明创造活动的举措、亮点、成效以及全民发明创造的新成果。为办好2012年“广西专利集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2年1月7日~11日

  地点:广西展览馆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自治区知识产权局

  承办单位:广西生产力促进中心

  三、展示交流内容

  (一)全区推动全民创新发明创造活动的举措、亮点和成效。请各市知识产权局,各试点县(市、区)、园(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将本地推动此项工作的措施、亮点和成效,以图片、图表并配上文字说明和相关视频资料等形式报送。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将统一制作布展。

  (二)全民发明创造(专利)的新成果。请各市知识产权局、各试点县(市、区)、园(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充分发挥本地科协、团组织和总工会等单位的作用,组织报送近年来我区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以及广大职工、农民和青少年学生典型的发明(专利)创造成果。

  四、发明创造(专利)成果参展具体要求

  (一)参展项目要求以实物和模型展示为主,展板统一制作。每块展板收取制作费100元(学生免费),展后展板归参展方。

  (二)参展项目请填写“广西专利集市参展项目登记表”(见附件),并准备产品的照片1-2张,随电子文件一并报送。经审定入选的项目,在收到确认通知后,请于2011年12月30日前将展板制作费通过邮局汇至“南宁市星湖路24号广西生产力促进中心奉娟”收。

  汇款请注明“专利集市展板制作费”,汇款后请将汇款凭据传真到广西生产力促进中心(传真:0771-5302011)。

  (三)参展单位和个人须服从主、承办单位的安排,不得擅自携带未经申请并同意参展的其他产品参展,承诺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自觉维护展会的安全和秩序。

  上述材料及参展项目请于2011年12月25日前报送广西生产力促进中心,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 系 人:广西生产力促进中心 唐玲  奉娟

  地  址:广西南宁市星湖路24号

  邮  编:530022

  联系电话:0771-2613455、5302011

  传  真:0771-5302011

  电子信箱:guangxizhuanli@163.com

  附件:广西专利集市参展项目登记表.doc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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