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选拔任用制度改革,扩大选人视野,拓宽用人渠道,加大市场化选聘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力度。根据省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需要,青海省公开招聘省属国有企业副总经理(副行长)领导小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面向全省公开招聘5名副总经理(副行长)。
一、招聘企业及职位:
1、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2、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1名
3、青海创安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4、青海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5、青海省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二、报名范围
省属国有企业、各州(市地)监管企业、中央驻青单位(企业)、全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报名基本条件
应聘者除符合上述所应聘职位的具体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规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
(二)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经营管理、组织协调、开拓创新能力和市场应变能力,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方式。
(三)任企业中层正职、二级公司正职1年以上或副职任职4年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任正(县)处级领导职务满1年或任副(县)处级领导职务满4年。
(四)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6年9月以后出生)。对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8周岁(1963年9月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考: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担任使用限制期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担任的。
四、待遇
办理任职手续后,按照《青海省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和《青海省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年薪制暂行办法》,实行年薪制。
五、招聘程序
(一)招聘工作按照个人自愿报名或组织推荐、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研究决定、公示、办理任职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按照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制。
六、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1年9月15日-9月25日。
(二)报名方式
电子邮件、来函报名或现场报名均可,来函报名以邮戳为准。
1、《青海省2011年公开招聘省属国有企业副总经理(副行长)报名表》可从省经委(省国资委)网站下载,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青海省公开招聘省属国有企业副总经理(副行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电子邮箱。报名后,应聘者应及时将相关证明材料邮寄到青海省公开招聘省属国有企业副总经理(副行长)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经委(国资委)网址:www.qhec.gov.cn
招聘办电子邮箱:sgzwdqc@163.com
2、现场报名:到青海省公开招聘省属国有企业副总经理(副行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
地址:五岔路口银龙商务楼15层1516号室[青海省国资委党群工作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8:00,星期六、星期日上午8:30-12:00。
3、来函报名:来函请寄青海省西宁市黄河路36号银龙商务楼15层1516室,青海省公开招聘省属国有企业副总经理(副行长)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国资委党群工作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
邮编:810003
联系电话:(0971)6121460、6146425、6136420、6153914、8482646。
传真号码:(0971)6146425
(三)有关要求
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应聘者在报名时说明应聘企业及职位,并提供以下资料:⑴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⑵个人简历、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单位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留学证明);⑶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青海省公开招聘省属国有企业副总经理(副行长)领导小组
二0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一:青海省公开招聘部分省属国有企业副总经理(副行长)招聘职位职责及职位要求。
附件二: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副总经理(副行长)报名登记表
详情请登陆:www.qhe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