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地、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财政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和“十二五”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青海省财政厅“六五”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和“十二五”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程丽华(财政厅厅长)
副组长:王新平(财政厅副厅长)
徐 珑(财政厅副厅长)
成 员:殷茂文(财政厅办公室主任)
韩 越(财政厅人事处处长)
张善明(财政厅综合处处长)
任发贤(财政厅条法税政处副处长)
李生才(财政厅预算处处长)
张小新(财政厅国库处处长)
王 军(财政厅行政事业处处长)
李积庆(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处长)
王志庆(财政厅农牧处处长)
王 政(财政厅社保处处长)
王永隆(财政厅会计处处长)
刘 锋(财政厅国际金融处处长)
曲 平(财政厅企业处副处长)
薛力平(财政厅资产管理处长)
张海忠(财政厅监督监察局局长)
蔺华藏(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长)
杨珠生(财政厅农发办主任)
田 夫(财政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任亚光(财政厅监察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省财政“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工作。办公室设在财政厅条法税政处,办公室主任由任发贤同志兼任。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