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推进智慧江苏建设,促进我省信息消费健康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促进信息消费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3〕168号)文件精神,我委进一步加强省信息消费试验区建设,突出重点领域、加大推进力度、扩大试验范围,组织了第二批省信息消费试验区创建工作,经各地申报、省经信委评审,现确定南京市浦口区等7个县(县级市、区)为第二批省信息消费试验区。
请各省信息消费试验区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优势和特色开展信息消费试点工作,大力推动信息基础设施优化升级,加快信息服务业态模式创新,优化信息消费发展环境。重点支持互联网 融合改造传统行业,促进跨界创新、融合发展,培育壮大互联网服务业。各地经信部门要加强对试验区的管理和服务,协调试验区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总结信息消费试验区工作的成效和经验做法,并将获得的成果和总结材料及时上报省经信委。
附件:第二批省信息消费试验区名单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12月14日
附件 :
第二批省信息消费试验区名单
南京市:浦口区
徐州市:睢宁县
南通市:通州区
盐城市:东台市
扬州市:江都区
泰州市:姜堰区
宿迁市:泗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