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民政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以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规定,现将2013年第二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公布如下:
1.安徽华夏产业创新发展基金会
2.安徽桐城农商银行公益基金会
3.安徽张海银种业基金会
4.安徽金牛公益基金会
5.安徽省烟花爆竹行业规范发展奖励基金会
6.合肥市巾帼妇女发展基金会
7.宿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8、安徽泗县慈善基金会
9.芜湖市牵手扶困助学基金会
10.黄山市歙县慈善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