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人事处,各博士后设站单位、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单位:
今年6月初,在举办全省博士后管理人员业务培训班期间,省组织开展了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项目洽谈对接活动。各设站单位、基地单位能结合实际,选准方向,积极洽谈,成效显著。据统计,共有72个项目对接成功或达成合作意向,较好地促进了博士后工作深入开展。为扎实推动博士后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要加强对博士后工作的领导。博士后制度是相对独立、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是造就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对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我省博士后工作总体发展良好,但也存在着少数设站单位、基地单位对博士后工作重视不够问题,把博士后工作当做门面和形象工程,博士后招收数量少,多年没有博士后进站从事研究工作,长期处于“空壳”现象。博士后工作投入不够,督促检查、支持不够。因此,必须加强对博士后工作领导,提高对博士后工作的再认识,再提高。要建立博士后制度,成立有主管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各设站单位、基地单位每年年初都要编制博士后科研项目规划,并列支相应的年度经费预算,按项目招收博士后人员进站从事科学研究。
二、加大博士后项目对接力度,促进博士后工作发展。今年对接成功或达成意向的72个项目,有关单位要及时展开工作,10月底前完成博士后招收进站工作,同时启动项目研发。各工作站设站单位、创新基地单位要与流动站设站单位(或流动站),建立长期联系和合作关系,适时进行项目洽谈对接,招收博士后进站。要自我加压,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招收博士后,每年度都要完成1名或多名博士后进站。有条件的流动站设站单位,争取每年进行一次吸收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单位参加的博士后科研项目洽谈对接活动,有效促进博士后招收工作的顺利开展。届时省将给予适当经费支持。
三、落实制度,搞好督导。要抓好博士后制度的落实,按照博士后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博士后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对工作扎实,博士后工作开展好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单位,要依据博士后管理有关规定,实施惩罚措施,直至撤销设站资格。
附:博士后流动站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项目对接信息表
附件1: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项目对接信息表.doc |
河北省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