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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咨询委员会工作规程》和《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咨询委员管理办法》等规定,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咨询委员会专家委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员条件
(一)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实事求是、科学严谨,能够客观、公正地提出咨询意见;
(三)长期从事相关行业管理工作、精通业务,或者具有投资管理、法律实务等专业经历,在其专业领域内享有一定的声誉;
(四)本人愿意并能保证按规定参加咨询委员会工作;
(五)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申请材料
填写《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咨询委员申请登记表》(详见附件),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个人学习及专业简历;
(二)文化及专业资格证书;
(三)个人研究或工作成绩简况(包括学术论文、科研成果、业务成绩等);
(四)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五)本人愿意成为咨询委员并按规定履行义务的承诺;
(六)组织推荐的,提供本人所在单位或行业组织出具的推荐意见。
三、征集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愿意为基金营运管理提供咨询的人员,均可自我推荐,也可以由所在单位或本行业其他专家推荐,相关材料请于2016年1月10日前提交。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由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公室报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颁发聘书予以选聘。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 63号基金管理办公室
邮编:210024 电话:025-83633603。
特此公告。
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公室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