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3〕46号)等有关要求,为建立并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我们研究制定了《安徽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流程规范(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安徽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流程规范(暂行)》
附件2:《安徽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规范流程图》
附件3:《安徽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项目合同参考文本》
1.doc
2.xls
3.doc
各市、县(区)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3〕46号)等有关要求,为建立并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我们研究制定了《安徽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流程规范(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安徽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流程规范(暂行)》
附件2:《安徽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规范流程图》
附件3:《安徽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项目合同参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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