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江西省妇女联合会印发关于加强我省女性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13    浏览次数:1

赣科发计字〔2013〕202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妇联:

  为贯彻落实科技部、全国妇联《关于加强女性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国科发政〔2011〕580号),促进我省女性科技人才发展,江西省科技厅、江西省妇联制定了《关于加强我省女性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       江西省妇女联合会

2013年12月6日

关于加强我省女性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

  为促进我省女性科技人才成长与发展,充分发挥女性人才特别是女性高层次科技人才的作用,根据科技部、全国妇联《关于加强女性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充分认识做好女性科技人才工作的重要意义

  女性科技人才是我省科技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当前,要深入学习贯彻《意见》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进女性科技人才工作取得实效。

  1.深入学习领会《意见》精神。《意见》着眼于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大局,对女性科技人才的培养、使用以及政策扶持作了系统规定。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妇联组织要把加强女性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认真部署、统筹推进。要通过深入学习《意见》精神,深刻领会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女性科技人才工作的重要意义。

  2.充分认识加强女性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对我省科技人才工作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女性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发挥女性科技人才的核心作用,是社会进步的内容和标志,也是我省科技人才工作的重要任务;同时,有利于更好统筹推进我省科技人才工作,提升我省科技创新能力,为推动江西“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加强协调沟通,形成女性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合力

  3.明确人才工作责任。女性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策统筹和宏观指导,各级科技部门、妇联组织负责具体协调和督促检查。建立责任分解制度,明确各地各单位女性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合力抓好落实,形成推动女性人才工作的强大合力。

  4.发挥相关单位作用。认真落实《意见》精神,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女性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省女科技工作者联谊会等社会团体要积极发挥密切联系广大女性科技工作者的优势,探索建立有利于女性成长的平台,组织开展针对女性科技人才发展的交流活动;加强与地市的联系互动,引导和督促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用人单位自觉做好女性科技人才工作。

  三、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女性科技人才的整体素质

  5.加强中小学女学生的科学普及。中小学校和科技场馆及其他各类科普教育基地开展的科学普及活动中要提高中小学女学生的参与度,广泛培养女学生的科学兴趣,提高科学素养。

  6.加大对女性在职培训。在政府部门组织的各类继续教育培训中,保证和加大女性参与的比例。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企业等用人单位要为女性参加进修、培训、学术交流等提供经费和时间保障。

  7.加大对女性科技人才的培养。通过“赣鄱英才555工程”、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青年科学家培养对象计划和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等人才计划加大对女性科技人才的支持力度,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女性科技人才。

  四、加大政策保障,提升女性科技人才的创新能力

  8.扩大女性在科技领域的就业机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等承担的政府科技计划项目要充分吸纳女大学生和研究生参与,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在立项评审中应充分考虑女大学生和研究生的参与情况。各类用人单位在科研岗位招聘中要消除性别歧视,依法保障女大学生和研究生平等参与竞争的权利,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9.提高女性科技人才决策咨询比例。鼓励女性科技人才在各类科技管理和决策机构中,参与政府各类科技项目的咨询和评审工作,逐步提高女性专家的数量和比例。各类学术组织、科学技术社会团体要增加女性的参与比例。

  10.支持女性科研人员的科研活动。适当延长孕哺期女性承担的在研项目的执行时间,支持孕哺期女性回归科研岗位并继续其职业发展。省科技计划中青年计划适当放宽女性申请者的年龄限制(同比男性放宽两岁),支持更多的女性成为科技领军人才。

  11.培养造就创新型女性科技企业家。围绕我省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我省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工程实施、重点创新基地建设中增加女性科技人才的参与程度并优先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各类科技计划要加大对女性科技人才的支持力度。支持女性科技人才运用自主知识产权创办科技型企业,造就一批具有创新精神的女性科技企业家。

  12.加强对女性科技人才资源的统计和评估。加快建立科技领域女性相关数据的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女性科技人才数据库。政府有关部门和妇女组织要积极开展对女性科技人才相关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加强女性科技人才的成长政策研究。

  13.加强对女性科技人才关心和服务。各级妇联和科技部门要加大力度定期开展针对女性科技人才的休假疗养、免费健康体检、营养保健讲座、心理咨询等形式多样的关爱服务活动,关注女性科技工作者的生理心理健康,使她们身心健康地投入到科研工作中。

  14.加大对女性科技人才的激励。各类科技奖励要逐步提高相关奖励项目中女性入选比例,用人单位要切实落实国家关于女性高级专家自愿选择退休年龄的规定。同时,鼓励社会力量设立女性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奖励基金,加大对女性科技人才的激励支持。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促进女性科技人才成长环境

  15.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大力倡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树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女性科技人才勇攀高峰,不断优化女性人才成长的社会环境。

  16.大力表彰优秀女科技人才。加强对优秀女科技人才的激励,各级科技行政部门、妇联组织要联合评选表彰优秀女性科技人才,同时,评选表彰重视和支持女性科技人才成长的单位,共同营造推进女性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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